我这边还没有办理离婚手续,能否签署一份书面离婚协议书呢?

离婚不一定要写离婚协议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能够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可以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可以反悔。三十天届满后一个月内,双方应当亲自申请发给离婚证。
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离婚要准备的材料有:
1、如果是协议离婚的,签订离婚协议后,带齐结婚证、身份证和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带齐结婚证、身份证、起诉状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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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离婚协议书能否离婚要视情况而定:
1、如果只有离婚协议,则不能离婚;
2、如果有离婚协议、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则可以离婚;
3、若双方均是内地居民且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4、若一方是内地居民,另一方是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省居民或华侨,双方应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
4、若一方是内地居民,另一方是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省居民或华侨,双方应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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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手写的离婚协议书是有效的
2.离婚协议书无论是手写还是打印都是可以的,但现在来看,大多数的离婚协议书都是打印的
3.具体我国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书写要求的规定有:
一、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
二、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
三、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一致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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