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行政拘留还要去看守所

行政拘留不要去看守所。
行政拘留一般情况下都是关在拘留所,拘留所所关押的犯人通常是违反了治安管理的人,是一种行政拘留,或者是司法拘留。而看守所更多的是一种刑事的拘留,也就是说触犯了刑事,需要被判处刑罚的人。
行政拘留应当经过调查、决定以及执行三个主要程序。在调查程序中公安机关可以通过传唤、询问、检查以及扣押等手段调查清楚案件的事实。调查程序结束之后进入决定程序。决定程序中被处罚人有权陈述与申辩,公安机关不得因为该陈述与申辩而加重处罚。
公安机关还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制度符合要求的决定书。如果被处罚人要求举行听证,则公安机关应当为将要被拘留的人举行听证。在执行过程中如果被处罚人不服,而提请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时候,还可以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百零三条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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